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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,市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,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企业:
当前,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,且临近年终岁尾,气温逐渐下降,大风、雨雪、冰冻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,是高处坠落、火灾、触电等事故的高发期,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函》和市安委办《关于立即开展年终岁尾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》(宣安办〔2023〕59号)要求,为逐步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,有效防范和遏制年终岁尾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进入冬季施工期后,特殊的天气条件,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冬季安全生产的坏因,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保持警惕,格外的重视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。各单位要结合真实的情况,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或方案,切实有效地指导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。
(一)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,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。各实施工程单位要结合冬季施工作业特点,切实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动,明确冬季施工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,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度。施工作业前,工程建设项目技术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应将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向班组、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,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指导性,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。
(二)根据天气变化,合理的安排施工作业。各地、各部门要重视天气变化,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,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巡查。在遇到大风、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,按气象预警停止室外作业,应采取比较有效的防范措施。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,检查并督促实施工程单位采取比较有效措施,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。
(三)严格操作规程,防止机械伤害事故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加强对塔吊、施工电梯、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管理,各施工公司要认真做好日常及按时进行检查、维修和保养工作,防止机械安全事故,要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,防范高处坠落、物体打击、架体垮塌等事故的发生。
(四)落实保护措施,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。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应按照各自的职责,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,严格执行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80)、《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》(建质函〔2020〕495号),确保临边、洞口、井道、安全通道及防护棚、外脚手架、悬挑式钢平台等安全保护措施到位,防护栏杆、盖板、警示标识等设置规范,严格防范高坠事故发生。
(五)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,强化用火用电用气管理,落实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,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动火作业审批,加强生活区、办公区、集中停放充电区等消防安全管理,组织并且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,按规定配备安装消防设施设施,生活区必须配备独立式烟感探测报警器。
(六)科学组织施工,严禁盲目抢工期、赶进度。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责任单位要注重科学的合理安排工期,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施工作业,不得忽视安全生产,盲目抢工期、赶进度,严防因盲目抢工期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。
各县(市、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的单位要提前谋划、提前部署,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工作,立即开展年终岁尾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,督促在建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巡查频次,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对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、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的责任主体,采取通报、记不良行为记录、移交查处等方式严肃处理。各相关的单位要逐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,重视天气变化,落实人员、明确责任、坚守岗位,恶劣天气期间,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,确保信息联络畅通,对出现的险情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,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,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,确保年终岁尾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总体平稳。